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明白紙 |
時間≒/∟:2018/10/15 16:35:24 浏覽≒/∟:8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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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廳、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建立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冀财教〔2016〕154号)要求≤>∽,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落實資助政策==≧。政策範圍≒/∟: 1.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布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持有《扶貧手冊》的普通高中學生==≧。 2.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是指學生持有殘疾證(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是指父母一方或雙方持有殘疾人證)、家庭所在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 3.農村低保家庭學生是指經民政部門認定≤>∽,持有家庭農村低保證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低保家庭證明的普通高中學生==≧。 4.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是指經民政部門認定≤>∽,持有農村特困救助供養證或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特困救助供養證明的普通高中學生==≧。 政策内容≒/∟:建立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實施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學生≤>∽,攜帶以上相應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于9月2日前到教育處審核==≧。 注意≒/∟:學生必須是河北省戶口、學籍在15中==≧。
教育處 2018年10月17日 |